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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大成報/記者于郁金/金門報導】新年度開始,金門縣衛生局表示,依據衛生福利部「離島地區嚴重或緊急傷病患就醫交通費補助要點」109年修正規定,持有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證明(效期內)者,當年度首次申請交通費補助時,應檢附正本申請。

金門縣衛生局表示,為保障本縣轉診赴臺就醫鄉權益,衛生局特別提醒持重大傷病證明者,於新年度申請「第一次」轉診交通費補助時,應檢附當年度新開立之「金門縣地區居民嚴傷病患就醫交通費補助申請表」正本,可至本縣各鄉鎮衛生所或金門醫院開立,若有相關疑問請至金門縣衛生局網站查詢,或於上班時電洽082-330697轉116翁小姐。(照片為本報資料庫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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